灭火器箱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2 型式检验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保山灭火器箱,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停止生产满一年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满三年时;
d)生产设备、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7.2.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7.2.3 型式检验的样本为二只。
7.2.4 样本应在50只为一检查批中,不锈钢灭火器箱销售,按GB 10111进行随机抽样。
7.2.5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全部符合标准方为合格。若有一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检验,仍有不合格项时,则判为不合格。
7.3 出厂检验
7.3.1 灭火器箱必须经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能出厂。
7.3.2 出/—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5.2、5.3和5.4。
7.3.3 出厂检验为逐只检验。
7.3.4 出厂检验项目必须全部合格,该产品方为合格。
灭火器箱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
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灭火器箱,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1.1.5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1.2 灭火器的大保护距离
1.2.1 设置在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
灭火器类型危险等级 手提式灭火器 推车式灭火器
严重危险级 15 30
中危险级 20 40
轻危险级 25 50
1.2.2 设置在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1.2.2的规定。
灭火器型式危险等级 手提式灭火器 推车式灭火器
严重危险级 9 18
中危险级 12 24
轻危险级 15 30
1.2.3 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大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1.2.4 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大保护距离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