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境货物许可的延续
1、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需经直属海关批准。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2、申请延期时,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
3、进境巡展展品需要延期复运出境的,办展人、参展人可向当时展出地主管海关或者原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
汽车配件进口过程中产生的费用【EXW条款】
1、 进口的货值,即与外商签订的合同价款;
2、 进口环节的税费:
3、 国际段运费与保险费;
4、 代理进口服务费【按货值的1%收取】;
5、 到港口或机场后,进口报关轴承,报关报检港杂仓储费用;
6、 银行付汇手续费;
7、 国外提货报关费用;
8、 国内段提货送货费用。
汽车配件进口清关需要注意的问题
1、3C认证,进口报关电阻,部分汽车配件进口需要3C认证,如一些汽车后灯、轮胎、玻璃等,需要提前与厂家确认是否已办理3C;
2、货物信息与申报要素,绝大多数汽车配件进口均需要提供:产地、牌子、型号、适用车型、功能用途、材质等资料,进口报关,需要提前与客户确认;
3、自动进口许可证,部分汽车配件进口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提前规划办理,节省清关时间;
4、商品归类,由于汽车配件的零散性,一个集装箱的进口货物有时会涉及到几百个几千个商品编码,导致汽车配件的归类工作非常繁琐复杂,需要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归类规则和归类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