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灯设计标准及设计原则
一、设计标准
1、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
2、GB14887-1994《道路交通信号灯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
3、GB4208-93《外壳防护等级CIP代码》
4、JGJ16-2008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5、GBJ-54-83《低压配电装置线路设计规范》
6、GB 7000II绝缘性能标准
7、GB7001IP65防淋防溅标准
二、设计原则
LED交通信号灯产品的研制开发主要遵循“以先进的技术,更好的产品致力于现代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设”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我们在产品的设计开发中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先进性
在现代化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科学成果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应用问题,直接影响着本地交通指挥的水平,同时,对我们工作效率的提高起着推动的作用。因为本产品采用了目前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工艺加工设备,完全符合当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方向,使得本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具有先进性,同时本产品及技术又是成熟的,因此使其又具备发展的潜力。
2)可靠性
由于本产品是道路交通指挥系统中的终端产品,所以要求我们必须采用十分成熟的设计技术和加工工艺,尽量减少产品在使用中的风险。所以我们的产品能够保证在制造加工工艺及产品技术方案的设计方面可以长期、稳定、可靠地使用,有效减少其产品故障的发生。
3)整体性
本产品是一个道路交通指挥终端信息显示产品,随着道路交通指挥内容的丰富及指挥水平的提高,交通信号灯爆闪灯,这就需要其产品可兼容其它的指挥功能,同时增加其多种功能性设计(如复合及灯杆一体产品),这都是在本产品设计中所要考虑到的因素。
4)安全性
随着社会进步与科技的发展,交通信号灯在道路交通指挥管理中的作用愈加重要,每个产品的设计缺陷都会直接影响其产品的使用效果,而造成人身伤害有交通事故,因此提高本产品在使用上的安全系数,增加其产品的可靠性及稳定性,一直是本公司开发此类产品的重点,并且把此原则贯穿于我们工作的始终,以确保产品的安全运行。
5)可维护性
由于本产品技术设计方面采用模组式的设计模式,因此可根据产品的实际需求增添和替换各部件,交通信号灯,我们把该产品分成:结构部分、发光部分及电源部分。各部分都采用独立设计的方式,移动交通信号灯,使该产品便于装配。肯有较好的可维护性。
1 信号灯安装数量和位置
1.1 基本原则
1.1.1 对应于路口某进口,可根据需要安装一个或多个信号灯组。
注 :信号灯组指用于指导路口某进口所有机动车交通流通行的信号灯的集合。
1.1.2 信号灯可安装在出口左侧、出口上方、出口右侧、进口左侧、进口上方和进口右侧。若只安装一个信号灯组,应安装在出口处。
1.1.3 至少有一个信号灯组的安装位置能确保,在该信号灯组所指示的车道上的驾驶人,位于表4规定的范围内时均能清晰观察到信号灯。若不能确保驾驶人在该范围内能清晰观察到信号灯显示状态时,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
表1 交叉口视距要求
道路设计车速
(km/h)
30
40
50
60
70
80
距停车线
距离(m)
50
65
85
110
140
165
1.1.4 悬臂式机动车灯杆的基础位置(尤其悬臂背后)应尽量远离电力浅沟、窨井等,同时与路灯杆、电杆、行道树等相协调。
1.1.5 设置的信号灯和灯杆不应侵入道路通行净空限界范围。
1.2 信号灯安装数量
1.2.1 当进口停车线与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米时,应在进口处增设至少一个信号灯组;当进口停车线与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70米时,对向信号灯应选用发光单元透光面尺寸为φ400mm的信号灯。
1.2.2 安装在出口处的信号灯组中某组信号灯指示车道较多,所指示车道从停车线至停车线后50m不在以下三种范围内时,应相应增加一组或多组信号灯:
——无图案宽角度信号灯基准轴左右各10°(参见附录D中图D.1和图D.2);
——无图案窄角度信号灯基准轴左右各5°;
——图案指示信号灯基准轴左右各10°。
1.3 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安装位置
1.3.1 没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道路,对向信号灯灯杆宜安装在路缘线切点附近。当道路较宽时,可采用悬臂式安装在道路右侧人行道上(参见附录E中图E.1),也可根据需要在左侧人行道上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当道路较窄时(机非道路总宽12米以下)时,可采用柱式安装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参见附录E中图E.2)。当进口停车线与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米时,应在进口停车线附近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参见附录E中图E.3)。
1.3.2 设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道路,在隔离带的宽度允许情况下,对向信号灯灯杆宜安装在机非隔离带缘头切点向后2米以内。当道路较宽时,可采用悬臂式安装在右侧隔离带(参见附录E中图E.4),国标交通信号灯,也可根据需要在左侧机非隔离带内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当道路较窄时(机动车道路宽10米以下)时,可采用柱式安装在两侧隔离带内(参见附录E中图E.5)。当停车线与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米时,应在进口隔离带内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参见附录E中图E.6)。若隔离带宽度较小,不能安装信号灯杆,则按7.3.1规定安装。
1.3.3 立交桥桥跨处信号灯安装在桥体上或进口车道右侧。如立交桥下有两次停车线的,应在立交桥另一侧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参见附录E中图E.7)。
1.3.4 环形路口设置信号灯对进出环岛的车辆进行控制,在环岛内设置四个信号灯组分别指示进入环岛的机动车,在环岛外层设置四个信号灯组分别指示出环岛的机动车。(参见附录E中图E.8和图E.9)。
1.3.5 左弯待转区信号灯的设置
桥下路口或较大的平交路口划有左弯待转区时,如果进入左弯待转区的车辆不容易观察到本方位的对向信号灯的变化时,宜在另一方位的对向增设一组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参见附录E中图E.10和图E.11)。
1.3.6 有机动车右转导流岛的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设置
可在右转导流岛上安装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参见附录E中图E.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