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气包装材料
充气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具备一定的性能,简单地可归纳为五点。
(1)隔气性
充气包装是通过充人惰性气体以断J食品和氧气的接触来达到提高食品的保存性这个目的。
(2)强韧性、耐穿孔性、密封强度
薄膜从包装充气后直至送到消费者手中,在这段流通过程中必然要经受运输途中的各种处理。为了防止袋子P裂,出口拉格斯时效,出现穿孔、封口剥离等事故造成充人的气体逸逃或微生物的R侵,要求包装材料有良好的强韧性(冲击强度、P裂强度),耐穿孔性、密封强度等。
(3)水蒸气隔绝性
(4)透明性
(5)热封性
为了使充气包装能达到完全的密封,必须使用热封性良好的薄膜。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内容
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的内容,取决于因其过失或疏忽所导致的风险损失。如:
错误与遗漏,出口拉格斯,虽有指示但未能投保或投保类别有误;迟延报关或报关单内容缮制有误;发运到错误的目的地;选择运输工具有误;选择承运人有误;再次出口未办理退还关税和其他税务的必要手续保留向船方、港方、国内储运部门、承运单位及有关部门追偿权的遗漏;不顾保单有关说明而产生的遗漏;所交货物违反保单说明。
仓库保管中的疏忽。在港口或外地中转库(包括货运代理自己拥有的仓库或租用、委托暂存其他单位的仓库、场地)监卸、监装和储存保管工作中代运的疏忽过失。
货损货差责任不清。在与港口储运部门或内地收货单位各方接交货物时,数量短少、残损责任不清,最后由国际货运代理承担的责任。
迟延或未授权发货,如:部分货物未发运;港口提货不及时;未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违反指示交货或未经授权发货;交货但未收取货款(以交货付款条件成交时)。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
虽然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可以通过投保责任险将风险事先转移,但作为国际货运代理必须清楚地懂得,投保了责任险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保所有的风险,因此j不可误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发生任何事故,即使自己有责任担也不必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出口拉格斯货代,统统由保险公司承担,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事实上,保单中往往都有除外条款,即保险公司不予承保,出口拉格斯物流代理,所以要特别注意阅读保单中的除外条款,并加以认真地研究和考虑。另外,保单中同时订有要求投保人履行的义务条款,如投保人未尽其义务,也会导致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