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产品规格 图文详情

法规背景

加州65号提案,全称为《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法案》,在1986年经加州居民投票后,以压倒性的票数通过。自执行以来,数起法律诉讼已促使消费品中致癌和生殖毒性物质的减少。加州65号提案由属于加州环保局(Cal / EPA)的环境健康危险评估办公室(OEHHA)进行管理。除非有豁免资格,任何个人所经营的企业雇用10名或10名以上雇员若没有第一时间做出明确合理性的警告不得让员工暴露在已知的会致癌或具有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中也不得将这些化学物质排入饮用水中。消费品的警示语可以直接写在产品标签上或置于商店中最靠近产品的位置(表1)。加州65

号提案具有代表性的警示语示例如下:

    1.警告:该产品含有加州认为的会导致癌的化学物质

    2.警告: 该产品含有加州认为会导致出生缺陷或其它生殖性危险的化学物质

 管控物质

加州65提案的清单目前包含有加州确认会导致癌症或引起生殖毒性的900多种化学物质。该清单包含了许多用于生产与施工建设的化学物质或者是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清单中所列的化学物质包括了重金属(比如铅、镉与镍)以及有机化学物质(比如邻苯二甲酸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与邻苯二甲酸二正已酯(DnHP))以及包 (2- ) 酯(TCEP以及磷酸三(1,3-二氯-2- ) 酯(TDCPP)等燃剂。一旦化学物质列入加州65号清单,那么生产商以及经销商有1年时间实施警示语以及20个月的时间停止将该化学物质排入饮用水中。在该限期后,政府或私人执法者包括个人或公益组织等都可以提起法律诉讼自加州65提案颁布以来,已出现多起诉讼案件,通过对消费品中致癌和生殖毒性化学物质含量的不断调整,从而减少此类化学物质的使用。其中,灯具产品诉讼案例较多,并且管控也相对其他产品更为严格,比如对于焊锡,金属等材料都有限制物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