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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三色动态,作业施工防护网9月22日消息:为加强建筑安全动态监管,促进建筑施工企业保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日照市安监站对全市建筑企业实施了“绿、黄、红”三色动态监管。   日照市安监站对全市建筑企业实行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双考核联动机制,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对应绿、黄、红三色动态监管,绿色为最高级别,红色为最低级别。建筑企业初始监管状态为绿色,上一年度考核不计入下一年度。
  建筑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汇总分值作为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的依据,存在问题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85分以上,定为合格,列入绿色监管。动态考核汇总分值70分至85分,定为基本合格,列入黄色监管。市安监站与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至少抽查该企业30%以上施工现场。整改后经市安监站检查合格,解除黄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动态考核汇总分值70分以下或定为基本合格后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定为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市安监站对企业所有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按《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建管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暂扣期间经市安监站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合格,暂扣期满解除红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延长暂扣期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日照市安监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同一工程项目3次以上(含)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未进行有效整改的,同一企业在本市工程项目6次以上(含)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未进行有效整改的,工程项目首次被责令停止施工的,同一企业在本市内2个以下(含)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定为不合格,列入黄色监管。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2次责令停止施工的,同一企业在本市内3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负有责任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定为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
  日照市安监站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成立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成立不少于3人自查小组,自查小组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作综合评价,形成自查报告,并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建立11盒档案。每年的3月和9月下旬将自查结果报当地建筑安监机构,市直企业直接报至市安监站。未按时上报自查结果或者弄虚作假的,列入黄色监管。市安监站对企业进行抽查,督促企业不断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抽查企业总数不低于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的20%,每个企业抽查1个工程。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存在安全生产行为不良记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每年1月15日前将我市企业上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年度汇总表报省建管局。
  日照市安监站还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考核激励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动态考核一直列入绿色监管的企业,在评选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文明工地等时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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