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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联合报送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并正式批复,标志着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已由申报和设计阶段转向建设阶段。

  据中国国土资源报6月19日报道,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主要建设任务包括: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共同建设1个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国土资源部建设10103个地下水监测站点、31个省级地下水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改建2个地下水均衡试验场、1个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年,2015年重点开展华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启动东北和西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兼顾中南、东南、西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2016年全部完成华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基本完成东北和西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开展中南、东南、西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2017年全部完成东北、西北、中南、东南、西南地区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根据2012年公布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安排了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有关项目,总投资达346.6亿元。

国家2013年下发正式文件,要求各省加强各区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并下拨大量专款扶植各地建立农村饮用水实验室。全国共计几千个县,2014年各省陆续开始建立实验室,最晚到166月完成所有县的实验室建设。山西省去年建立了20多个试点实验室,今年7月底将完成所有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网上招标工作,预计60个左右;河北省还未进行具体的招标工作;新疆已招标结束;天津已建设完成;其它地区具体情况不详。

     负责所有实验室售前、售后工作,如实验室建设方案(42项与106项)、仪器设备采购(含前期的价格谈判)、仪器授权、参观试点实验室编写报告(了解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判断是否可替换,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管理软件的配置等内容)。严格控制各时间节点,细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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