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产品规格 图文详情

1、申请书、《上海市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申请兼营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代码证);
3
、机构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
4
、五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5
、房产使用证明(提供50平方米以上商务用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房产证);
6
、工作设备(型号、数量)情况;
7
、验资报告(兼营机构需提交上一年的财务报表);
8
、工作规范和章程;
9
、其它规定提交的材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