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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安全网3月5日讯:近日,河南省文物局下发通知,确定2012年为河南省“文物安全督察年”。决定以文物收藏单位为重点,通过集中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及督察整改活动,进一步落实文物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文博单位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督察年活动主要内容为“搞好一个调查,抓好三个一批,实行四项制度”,即:在全省文博单位中,以人防、物防、技防、制度建设等为重点,组织认真、细致的调查,分析安全现状、发现问题隐患、研究解决措施。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将文物收藏单位划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格次。对不合格单位区分层次、分类管理,强化一批基础较好、各项工作制度能够较好贯彻、安全隐患能够较快整改的单位;撤展一批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不符合陈展安全要求的文物展览;集中代管一批不具备文物安全保管条件单位的文物。活动中,省文物局将组织拟定馆藏文物安全督察制度、田野文物安全督察制度、文物建筑安全督察制度、考古发掘工地安全督察制度等四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文物部门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督察工作长效机制。通知要求河南省全省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深刻认识文物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文物安全督察年”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要不断提高文物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将决策部署做实做细,将工作措施具体化,保证隐患排查无漏洞,整改措施落实处。要不断巩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预防各类文物安全案事件发生,努力保持全省文物安全形势整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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