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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建筑业年度人物揭晓:顾长浩:   解建筑市场法律难题
  顾长浩,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过去的一年里,上海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建筑业法制管理的地方法规,在进一步规范上海建筑市场的同时,也为国内的同类法律法规,尤其是各地的建筑业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这些法规的出台都与顾长浩密不可分。
  顾长浩自1982年以来,长期从事政府立法工作,主攻行政法学、立法学、房地产法学等方面研究。主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释义》一书,发表的主要论文包括《论日本的让渡担保》、《BOT投融资模式的起源与发展》、《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对建筑业发展意义重大》、《特许授权经营投融资模式基本经济特点及其法律特征》等。
  作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他长期关注建筑业的突出、重大法律问题。去年,他与上海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一起,主持完成了一系列有关建筑业法制管理的地方法规: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这是为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上海市政府公布全面加强上海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文件。《意见》共22条,首次明确了现场监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的责任;提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对不办理备案手续,或者不符合施工条件的一律停工整顿。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这个地方法规进一步明确了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中的重要责任,增加了监理的现场报告义务。同时,还完善和强化了对监理违法行为的处罚。
  此外,他还主持完成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
  赖振元:
  致富不忘感恩社会
  赖振元,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作为一家上市建筑公司的董事长,赖振元在做强企业的同时,时刻牢记股民利益与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在他的倡导下,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05年起,在宁波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大、上海海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学生处和勤工俭学部门推荐下,启动每年资助100名贫困大学生的助学活动,年资助金额达50万元以上,至今已有200多名本科生圆满毕业。
  2010年,赖振元在原有的助学基础上,在家乡与浙江宁波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创出助学、就业一条龙帮助贫困学生的模式,费用全部由龙元建设承担,首批来自宁波地区贫困家庭30名学子有幸成为“龙元建筑班”的学生。龙元建设在30名新生办理入学手续的同时签订了“就业协议”,保证每位学生毕业后有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在赖振元的倡导下,龙元建设集团近年来用于慈善、助学等方面的投入近8000万元。其中,捐助全国第八届杭州残运会110万元;为汶川大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灾区民众捐赠近500万元;2007年,龙元建设集团为象山县建立慈善基金,以600万元的存款利息用于助困、救灾和助学,目前由象山慈善基金会负责管理等。另外,还与上海同济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十余所高等院校、设计、科研单位密切合作,建立助学实践基地,共同研制开发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企业现为同济大学助学实践基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产学研合作基地。
  秦玉秀:
  树建企法务管理标杆
  秦玉秀,中国建筑股份总公司法务部总经理。
  在企业内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特大、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责任制……秦玉秀在担任中建总公司法务部“掌门人”期间,在建设企业内部法律事务的各项制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国建筑企业的法务管理树立了标杆。自1987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进入中建总公司工作以来,秦玉秀先后从事国内外建筑法律法规的研究、参与按联合国赔偿委员会要求对伊拉克的战争索赔、海外法律事务管理以及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包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股权转让、房地产及基础设施投资管理、贷款担保、房屋买卖及租赁等事务的谈判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及修改;对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资产转让等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风险分析;直接处理、领导处理及组织协调的国内诉讼、国际仲裁50余起,涉及标的近30亿元,避免及挽回经济损失超过亿元。自2002年中建总公司法务部成立以来至今,秦玉秀主持部门全面工作,包括公司的诉讼、非诉等各项工作,并积极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行及系统内的法律事务各项制度的建设,公司的法律专职人员也从2002年不到200人发展到现在的851人。她主持制定了一系列企业的规章制度,包括《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重大经营活动法律审查规定》、《授权管理制度》、《法律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为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在中建系统内所有施工企业推行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为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组织三千余个项目开展了项目法律顾问工作;为解决系统案件数量较多及标的较大的问题,以及提高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质量,建立了特大、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责任制,并与企业领导经营责任考核挂钩。这些举措为我国建筑企业的法务管理树立了标杆。2006年她被评为中央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同时,作为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她还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参加了《建筑法》修改及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改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多项修改建议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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