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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筑质量安全网4月16日讯:安全高于一切,质量百年大计。建筑质量,不仅关系建筑企业的效益和信誉,更关系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增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德市住建局日前组织开展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全市在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本次检查内容有: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建筑节能及通病防治情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筑市场行为等方面情况。

  专项检查的方式分为企业自查和政府部门督查。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涉及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建德市住建局日前对乾潭镇幸福村安置房二期、下涯农村住房改造集中安置项目一期、新安江城区东入城口G320(清溪翠谷—莲花桥)道路整治拆迁安置房2#—6#楼工程、叶家经济适用房项目、建德市保障性住房综合建设项目(汪家)等五个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看现场、查台帐和对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测,执法检查人员发现,建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总体较好。但是,仍有个别项目砖砌体质量较差,个别项目经理不到位,个别项目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不足,个别项目在临边防护、外架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执法检查人员当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3份。执法检查人员要求各建设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建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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