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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抢注了你使用多年的商标,而你使用的商标却并没有申请注册,那么该怎么办呢?这时候你就可以提起商标异议申请。
 
一、法律依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五洲商标,浙江省十佳商标代理机构,更加专业,更加成功(www.liketm.com/lianxiwomen.html" target=_blank>联系我们)。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三、商标异议流程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点击下载《商标代理委托书》);
2、填写《商标异议申请书》(点击下载《商标异议申请书》)
3、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异议人提出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证据,我局负责撰写正式的异议申请书及理由书,经异议人确认后寄交国家商标局。
 
四、商标异议费用——参见《国内商标业务办理费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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