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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卡面指示翘在灭菌过程的湿热作用下,达到一定温度和时间后,产生变色反应以显示灭菌效果。在饱和蒸汽121 (士2)℃灭菌时,指示剂变为标准黑色,表示符合灭菌条件。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及卫生防疫部门对衣物、敷料包和手术包等招l21 ℃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以及灭菌操作条件的检验。
三、使用方法
将卡面印有指示剂一端,放入物品包装的中间;按灭菌操作的常规,预热、彻底排除空气;当锅内温度达到121 ℃ 后,保留20 分钟以上,将指示卡抽出,观察颜色变化。在121 (士2 )℃ 的温度汽围内,指示卡达到标准黑色以上,表示符合灭菌条件;低于标准黑色则表矛不符合灭菌条件。
四、注意事项
1 、本品不适于放在输液瓶、管、桶状等器械内部使用。
2 、本品不可直接与水接触不应将指示卡直接放在易形成冷凝水的金属或玻璃材料等表面。
3 、用过的指示卡其变色的试剂部分,不宜用火焚烧,以防产生粉尘。不适日于132 ℃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检测。
5 、勿与酸碱性物质接触。防潮,至于阴凉处保存。
卫消字(2004)第06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