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加油站申办程序
一、申请人资格
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6、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
2、《新建加油站(点)符合规划确认申报表)};
3、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
4、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5、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
6、公安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
7、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8、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9、工商预登记.
三、现场勘查、审查、核查申报材料
1、选址必须符合市加油站点规划及加油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法规。
四、由县经贸(商务)局初审,报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报省商务厅审批。省商务厅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五、申请人凭省商务厅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六、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七、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商务局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商务局向省商务厅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