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产品规格 图文详情

TH-XF-55-4价格,TH-XF-45/4数字智能巡检柜装置湖北中电厂家供应至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海南,河南等全国区域。产品规格:TH-XF-22/4T、TH-XF-30/4T、 TH-XF-37/4T、 TH-XF-45/4T、TH-XF-45/6T、TH-XF-50/4T、TH-XF-50/6T、 TH-XF-55/4T、TH-XF-55/6T、TH-XF-70/4T、TH-XF-70/6T、 TH-XF-75/4T、TH-XF-75/6T、 TH-XF-90/4T 、TH-XF-90/6T 、 TH-XF-90/8T 、TH-XF-93/6T、TH-XF-110/4T、 TH-XF-110/6T、 TH-XF-110/8TTH-XF-132/6T、 TH-XF-160/6T、 TH-XF-187/6T、 TH-XF-200/6T、 TH-XF-220/6T、TH-XF-250/6T、 TH-XF-280/8T、 TH-XF-315/8T、 TH-XF-400/8T、 TH-XF-500/8T、 TH-XF-630/8T、 TH-XF-800/8T等

 7.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8.下列建筑中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表3.2.1 的规定增加1.00h:
a. 甲、乙类厂房;b. 4 层及4 层以下的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当非承重外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墙体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 级。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 的有关要求。1.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单、多层丙类厂房,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 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 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4. 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 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5.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6.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和甲类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乙类库房,单、多层丙类库房和多层丁、戊类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b.甲、乙、丙类仓库。
9.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可按本规范表3.2.1的规定降低0.50h。
10.除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外,下列建筑的梁、柱、屋顶承重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覆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
a.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的梁、柱、屋顶承重构件;
b.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丙类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
b. 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和屋顶承重构件。
11.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烧体时,不应低于0.50h:

相关推荐